食品包装卫生标准内容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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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健食品包装材料尚无统一标准 目前国内尚未制定统一、标准化的保健食品包装材料性能,且仅在少数产品中进行了标准规定,如软包装的GB/T10004——
2008年《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中溶剂残留量指标有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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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多数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已不适用目前越来越多种类的食品包装。
对于溶剂残留检测,不同国家对其指标有规定。
在GB/T10004中——
2008年《包装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标准中主要规定溶剂残留量不大于5毫克/平方米,但没有具体规定是哪一种溶剂,在5毫克/平方米范围内均各种溶剂的数量也不作更详细的划分。
国家卫生标准还禁止使用废旧塑料为原料生产塑料食品容器。
但还有一个危害更大的隐蔽性,就是用工业原料制成的塑料食品容器。
针对塑料容器标准指标限制过于宽松,国家标准委员会目前正在着手更新和完善标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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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多数包装材料产品标准不仅有部分对溶剂残留检测标准的要求描述了一些简单的感官指标,如包装材料不得有异味、包装的浸泡液不能有异味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没有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要求。
食品包装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溶剂残留。
在凹版印刷塑料复合材料与溶剂干式复合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有机溶剂如甲苯、醋酸乙酯和乙酮等,在生产过程中应按照工艺要求对溶剂进行适当的控制。但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各种原因总会或多或少存在未完全挥发的溶剂,称为残留溶剂。
残留溶剂是几种溶剂的组合,通常当残留溶剂含量低于一定阈值时人们的嗅觉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溶剂残留量高人们的感官就能感知到。
如聚氯乙烯(
PVC)
保鲜膜防癌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
《GB9681》—
1988年《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模塑制品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氯乙烯单体含量小于或等于每公斤1毫克。
PVC保鲜膜中含有氯乙烯单体成分,它对人体有致癌作用。
欧盟及美国、日本已禁止该产品用于食品。
更新了几次,但主要是为了更改其中一些参数。
“
保鲜膜活动&贯穿;
再次暴露了我国相关标准发布工作的滞后性。
因此对食品包装材料溶剂残留检测制定一个定量指标势在必行。